萬 豪 商 務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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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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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數:約582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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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面積:約728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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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語言:英語、馬來語、華語、坦米爾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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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新加坡幣 SGD (匯率約 SGD 1 : NTD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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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度:內閣議會制
護照排名全球第一
根據英國權威性投資移民諮詢事務所Henley&Partners編制的官方護照排名(The Henley Passport Index),新加坡護照是全球排名第一好用的護照,享有194國免簽待遇。
亞洲最強經濟體
新加坡擁有亞洲最發達的經濟體之一,自1960年以來經濟快速起飛,奉行出口導向型的總體政策。為了吸引外資,實行經濟自由化,對跨國公司提供許多激勵措施、建立自由貿易區,奠定了新加坡是世界貿易、金融與工業中心的地位。
適合高資產人士的稅制
取得新加坡公民或是永居身分最大的福利之一就是該國採行地課稅制,而非美國的全球稅制,海外收入不徵稅,個人所得稅極低,也無遺産稅。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僅17%,對經商者極具吸引力。
*新加坡稅制僅供參考,個人稅務問題請諮詢專業人士*
國際化的花園城市
自1965年獨立以來,新加坡積極推動城市發展與環保相結合,穩步打造綠意盎然的都市景觀,讓新加坡成為一座擁有現代化設施和綠色生活的典範城市,再加上新加坡犯罪率低,屢屢被選為亞洲外籍人士首選居住地。
項目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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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loyment Pass (簡稱EP) 是新加坡人力部向新加坡公司的外籍專業僱員、經理人或董事頒發的通行證,屬於工作簽證的一種。EP持有者可在新加坡生活和工作,以及自由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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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種申請途徑:1). 由新加坡雇主代為提交申請。2). 申請人自行提交申請,並檢附所有證明文件。通常在3~8周內可得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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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申請獲批准後,新加坡人力部將提供新加坡雇主原則性批准函。該批准函自簽發之日起 6 個月內有效。 EP申請人須在這段時間內前往新加坡,領取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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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月薪不少於USD$6,000的EP持有者,可替其配偶、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申請居留身分;固定月薪不少於USD$12,000的EP持有者才可替其父母申請居留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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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的有效期通常為1~2年,到期後若符合條件可以續簽。續簽最多3年,若屬於特殊技術專業人員,則可能有資格獲得5年效期的EP。
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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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新加坡雇主提供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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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管理、行政或專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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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良好的大學學位、專業資格或專業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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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月薪,且月薪不低於USD$5,000(非金融服務業) 或是 不低於USD$5,500(金融服務業);最低月薪的標準要求隨著申請人年齡的增長逐漸增加,45歲以上的申請人最高可要求月薪不低於USD$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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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使用新加坡人力部的自我衡量表(SAT)來評估是否具備申請資格
續簽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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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EP持有者仍然受僱於原申請公司,且沒有違反EP的條件,一般來說皆可順利續簽。可能造成續簽被拒的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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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新加坡人力部批准許可,EP持有者轉而從事其他工作,或是擔任任何其他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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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情況和個資有任何變更時,未及時通報當局,例如職務變更、薪資調整、居住地址、婚姻狀況改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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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簽申請有兩種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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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P到期前約3個月,新加坡雇主會收到人力部發出的續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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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若為自行申請,最快可在EP到期前6個月提交續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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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何種途徑,應在EP到期前至少2個月提出續簽申請